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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党委关于表彰优秀党员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7-28发布者:大地工程浏览次数:9348次

集团所属各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确立“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意识,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应东湖街道工委工作部署,建党94周年之际,集团党委决定对集团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

经各支部评选推荐,集团党委审核,决定授予:机关党支部白豹、深加工院党支部李恩强、矿山院党支部田希群、露天岩土党支部孙莹、中选盛嘉党支部李春雨、选煤院党支部朱长海、南京分公司党支部张志强、德通电气党支部李楠、奥瑞党支部赵卫彬等9名同志“大地工程开发集团党委优秀党员”的荣誉称号、授予奥瑞党支部陈果“大地工程开发集团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荣誉称号、德通电气党支部“大地工程开发集团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其中:矿山院党支部田希群、选煤院党支部朱长海、奥瑞党支部陈果、德通电气党支部工作认真负责,政治素质高、组织观念强,推选到东湖街道工委接受街道层面的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党员干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精神和“我是党员”党员意识提升活动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在自身岗位上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同事、热爱公司,为大地集团平稳的度过行业困难期做出自己的表率和奉献。党委号召广大党员和职工学习先进个人和集体甘于奉献、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努力工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集团保生存求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中共大地工程开发集团委员会

2015年7月22日


关于我们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1995年成立,为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注册的中澳合资企业,隶属于原煤炭工业部。2007年,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注册资本12328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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