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印发“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本市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
《实施方案》要求,坚决落实中央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尤其是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深入调整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发展和管理水平、大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首都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实施方案》强调,坚持首善标准,把抓好专题教育作为改进首都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以首善标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推动首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坚持以上率下,上级领导机关要树标杆、作表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示范带动。坚持从严从实,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严的作风扎实开展专题教育,真正让干部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
《实施方案》明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作为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从2015年4月底开始,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当职务的领导人员中,开展学习研讨、专题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各级同步进行。
《实施方案》提出,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观看郭金龙同志专题党课报告。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书记要紧扣“三严三实”要求带头讲一次党课,党委(党组)其他成员也要在适当范围内讲党课。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进行。要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主要领导带头,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整改,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正风肃纪。结合本市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安排,自4月下旬开始,在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委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项抽查,在继续推动整改落实中查找和发现“不严不实”问题,突出专题教育的问题导向。要加强源头治理,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
《实施方案》要求,把抓好专题教育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各单位开展专题教育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要强化工作统筹,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要抓好宣传报道,为专题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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